设置气体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内应设有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,使人员能在三十秒内撤离防护区。
防护区的门应向外开启并能自行关闭,疏散出口的门必须能从防护区内打开。
用来保护经常有人的防护区的气体灭火系统,在有人时要将系统置于手动操作状态。
设有气体灭火系统的建筑物,宜配置的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。
设置在有性危险场所内的气体灭火系统管网,应设防静电接地。
灭火后的防护区应通风换气,地下防护区和无窗或固定窗扇的地下防护区以及地下贮瓶间,应设置机械排风装置,排风口宜设在防护区下部并直通室外。
防护区内的疏散通道与出口,应设置应急照明装置和疏散灯光指示标志。防护区内应设置火灾和灭火剂施放的声报警器,并在每个入口处设置光报警器和已采用气体灭火系统防护的标志。








1.本产品的适用环境温度为-10℃ ~ 50℃,相对湿度≤95%(40℃±2℃)。
2.保护区内的空气不得含有性、导电性粉尘和腐蚀零件的有害物质,否则必须加以保护,系统不得受到振动和冲击。
3.瓶架必须安装牢固。
4.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操作,严禁其他人员触摸。
5.在气体灭火系统喷洒灭火剂之前,所有人员必须在延长的时间内撤离火灾现场。灭火完成后,必须先启动风机,待废气排出后,工作人员才能进入现场。
6.运输过程中,应轻卸起始瓶和储存瓶,防止碰撞、躺倒和倒置。起始瓶和储存瓶应避免靠近热源。
7.更换新隔膜时,必须使用我公司提供的供应商的产品,未经测试的隔膜不得随意作为替代品。
8.在日常维护、保养或定期检查时,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确保灭火剂不被误喷。
9.在拆装过程中,应避免触碰表面,影响外观。
10.无关人员不得触摸或触碰本系统的部件,以免发生事故。
11、未经消防培训的人员对本设备进行维护。
